基督里的自由

经文
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。(加 5:13)
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,你们就真自由了。(约 8:36)
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,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,因为经上记着:“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。” (加 3:13)
人若犯该死的罪,被治死了,你将他挂在木头上,他的尸首不可留在木头上过夜,必要当日将他葬埋,免得玷污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之地;因为被挂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。(申 21:22,23)
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,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。这样,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,引我们到基督那里,使我们因信称义。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,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。(加 3:23-25)
我说那承受产业的,虽然是全业的主人,但为孩童的时候,却与奴仆毫无分别,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,直等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。我们为孩童的时候,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,也是如此。(加 4:1-3)
但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,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。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,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,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,情愿再给他作奴仆呢?你们谨守日子、月份、节期、年份,我为你们害怕,惟恐我在你们身上是枉费了工夫。(加 4:8-11)
你们必晓得真理,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。(约 8:32)
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,就当靠圣灵行事。(加 5:25)

一、什么是自由?

自由首先是一种身份。第一世纪的罗马是一个大都市,城里的贵族,骑士,自由人和奴隶。奴隶的最大愿望,获得自由人的身份。所以当保罗说,“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。”的时候,我们可以想像对他的读者是多么震撼,多么大的好消息。

我们听信福音,使我们罪得赦免、成为神的儿女、得着圣灵、也使我们得到自由,使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。这是个身份的改变,是天父的儿子所赐给我们的。

二、脱离律法的咒诅

自由就是脱离。耶稣为了要使我们从律法的咒诅下得到自由,亲身成了受咒诅的,被挂在木头上的,结果就是我们从律法的咒诅下得着释放,获得自由。这个自由是我们被改变的身份所带来的,与我们我们的表现、行为无关。

三、脱离律法的管教

保罗用了两个关于律法的比喻:1)基督未来之前,犹太人好像生活在监狱里的囚犯,被律法的要求所管制。这是律法消极的一面。2)律法也是他们的启蒙师傅(schoolmaster),教导他们一些最基本的道理,比如,神的圣洁,人犯罪和赎罪的需要,所以他就像未成年人的看护人,引导他们归向真理。这是律法积极的一面。

保罗得出的结论就是,当我们来到基督那里因信称义之后,便不在律法之下,不需要被圈在律法之中了。就像孩子长大以后,不需要被管家看着,不需要启蒙师傅一样。

律法将我们的罪性揭露出来了。对于敌挡罪来讲,律法丝毫也没有帮助。律法之所以成为人的重担,使人失去自由,是因为人的软弱,律法无法使人得救。人一旦误用律法,试图通过遵守法律称义,靠律法夸口,讨神喜悦,律法便成为我们的轭,我们的重担。

犹太拉比从旧约摩西五经里找出613条以色列人必须遵守的诫命,其中248条必须要做的训令,365条不能做的戒令。福音不但让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,加拉太书告诉我们,福音还要救我们脱离律法的捆绑,脱离犹太教的礼仪和规条。

四、基督里的自由

对自由最大的误解就是把自由和为所欲为画上等号。其实自由是有律法为参照的,律法规定合法与非法的界限。自由就是只要不犯法。地上的律法如此,神的律法也是如此。区别在于,绝大部分人可以做到遵守地上的律法,但是没有一个人能够遵守神的律法。

但除了身份之外,自由还有另外一面,他也是一种生活状态,所谓活得自由不自由。

基督里的自由和世界上的自由不一样,只有接受主耶稣生命的人才能经历。没有主生命的,有善与恶的相争,愿意行的善却行不出来,不愿意行的恶却常常去行。有主生命的人,里面有了圣灵。圣灵不但带我们进入真理,而且还有释放我们的能力,保罗称之为”赐生命自由的律”。任何时候只要我们顺从祂,不需要我们做任何努力,我们就得着基督的自由。

【加5:25】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,就当靠圣灵行事。

我们要学习顺从圣灵,学习活在神赐给我们的自由之中。当神的百姓归向神,他们心上的帕子就除去了,属灵的新约已经替代属律法,有灵的运行的地方就有自由。

只要我们顺从圣灵,我们立刻就得到释放,得到自由。没有挣扎了,没有纠结了。这个自由使我们无比轻松,心里充满喜乐平安,经历圣经里所说的“主的灵在哪里,那里就得以自由。”(林后3:17)

自由是神儿女最大的特权之一,从律法以下所得到的释放的自由,不仅叫我们从罪里得了释放,而且还要更深地进入恩典的生命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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